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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事業(yè)單位:省教育發(fā)展中心公開招聘
來源:求學問校網 發(fā)表時間:2011-11-02 瀏覽 16 次
根據《浙江省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》規(guī)定,經有關部門批準,浙江省教育發(fā)展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?,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單位簡介
浙江省教育發(fā)展中心是省教育廳下屬公益二類事業(yè)單位,與浙江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、浙江省高校畢業(yè)生就業(yè)指導服務中心合署辦公,機構規(guī)格為縣處級,單位位于杭州市區(qū)。主要承擔全省教育事業(yè)發(fā)展研究及省高教園區(qū)建設管理、濱江高教園區(qū)后勤經營服務、學生資助管理、高校畢業(yè)生就業(yè)指導及相關服務工作。
二、招聘計劃
本次公開招聘2個崗位各1人,均為專業(yè)技術崗位。
具體崗位名稱和招聘條件如下:
1、工程管理崗位,1名
要求:年齡在35周歲以下(1975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);戶籍不限;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,土木工程、建筑學、建筑工程專業(yè);具有工程技術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(yè)技術職稱;具有二年及以上工程管理相關工作經歷。
2、財務管理崗位,1名
要求:年齡在35周歲以下(1975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);戶籍不限;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,財會類專業(yè);具有會計從業(yè)資格證。
三、招聘程序及辦法
(一)信息發(fā)布平臺
1、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(http://www.zjhrss.gov.cn,“專題專欄/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專欄”);
2、浙江省教育廳網(http://www.zjedu.gov.cn/gb/index1.html,“公告公示”專欄)。
其中,浙江省教育廳網站為發(fā)布其他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。
(二)報名和資格審查
1、報名。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。報名時間為2011年11月10日-14日,每天8:30-11:30、14:00-5:00,逾期不再受理。招聘單位不收取報名費。
報名地點:杭州市學院路35號810室(省教育發(fā)展中心)。
報名應提供以下材料:填寫完整的報名表(樣式見附件);居民身份證、戶口本(或戶籍卡)、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(證書)原件及復印件1份;2寸近期彩照2張。復印件一律不退還。
2、資格審查。招聘單位將于2011年11月16日后在指定網站公布資格審查結果,供報名人員查詢。全部崗位最低開考比例為1:5,如合格報名人數不足該比例要求,則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。
3、準考證。資格審查合格者請持本人身份證于2011年11月18日前到杭州市學院路35號810室領取準考證。
(三)考試
考試采用筆試、面試的方式進行。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,分別占綜合成績的40%和60%。
1、筆試
筆試內容為相應崗位的專業(yè)知識(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),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。
筆試后,在指定網站公布筆試結果,并從高分到低分按1: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,并公布面試有關安排。
2、面試
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。面試主要測評應聘崗位所需綜合能力要素。
面試后,在指定網站公布全部考試結果,并按1:1比例確定體檢、考核對象。
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。若所有人員綜合成績均低于60分,則本次招聘終止。
(四)體檢與考核
體檢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(修訂后)執(zhí)行。
考核標準參照《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(試行)》執(zhí)行。
體檢或考察環(huán)節(jié)如有不合格者,在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排名依次遞補。
(五)公示
經體檢、考核均合格的人員,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,并于考核工作結束后一周內在指定網站進行公示。公示時間為7天。
公示期滿,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,招聘單位按規(guī)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(xù)。
四、相關事項說明
1、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,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省教育廳人事處或省人力社保廳事業(yè)單位人事管理處反映,以便及時糾正。
2、考試違紀違規(guī)行為的認定和處理,按照《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(guī)行為處理規(guī)定》(見浙人社發(fā)〔2011〕79號)執(zhí)行。
3、對工作經歷的認定,以雙方簽訂的正式勞動(聘用)合同或相關證明資料為準,一般由招聘單位在對擬聘用人員考核時進行核實;必要時,招聘單位可要求應聘人員在應聘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。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到報名截止之日。
4、相應的學歷、資格證書均應在報名截止前取得。
一、單位簡介
浙江省教育發(fā)展中心是省教育廳下屬公益二類事業(yè)單位,與浙江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、浙江省高校畢業(yè)生就業(yè)指導服務中心合署辦公,機構規(guī)格為縣處級,單位位于杭州市區(qū)。主要承擔全省教育事業(yè)發(fā)展研究及省高教園區(qū)建設管理、濱江高教園區(qū)后勤經營服務、學生資助管理、高校畢業(yè)生就業(yè)指導及相關服務工作。
二、招聘計劃
本次公開招聘2個崗位各1人,均為專業(yè)技術崗位。
具體崗位名稱和招聘條件如下:
1、工程管理崗位,1名
要求:年齡在35周歲以下(1975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);戶籍不限;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,土木工程、建筑學、建筑工程專業(yè);具有工程技術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(yè)技術職稱;具有二年及以上工程管理相關工作經歷。
2、財務管理崗位,1名
要求:年齡在35周歲以下(1975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);戶籍不限;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,財會類專業(yè);具有會計從業(yè)資格證。
三、招聘程序及辦法
(一)信息發(fā)布平臺
1、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(http://www.zjhrss.gov.cn,“專題專欄/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專欄”);
2、浙江省教育廳網(http://www.zjedu.gov.cn/gb/index1.html,“公告公示”專欄)。
其中,浙江省教育廳網站為發(fā)布其他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。
(二)報名和資格審查
1、報名。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。報名時間為2011年11月10日-14日,每天8:30-11:30、14:00-5:00,逾期不再受理。招聘單位不收取報名費。
報名地點:杭州市學院路35號810室(省教育發(fā)展中心)。
報名應提供以下材料:填寫完整的報名表(樣式見附件);居民身份證、戶口本(或戶籍卡)、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(證書)原件及復印件1份;2寸近期彩照2張。復印件一律不退還。
2、資格審查。招聘單位將于2011年11月16日后在指定網站公布資格審查結果,供報名人員查詢。全部崗位最低開考比例為1:5,如合格報名人數不足該比例要求,則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。
3、準考證。資格審查合格者請持本人身份證于2011年11月18日前到杭州市學院路35號810室領取準考證。
(三)考試
考試采用筆試、面試的方式進行。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,分別占綜合成績的40%和60%。
1、筆試
筆試內容為相應崗位的專業(yè)知識(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),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。
筆試后,在指定網站公布筆試結果,并從高分到低分按1: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,并公布面試有關安排。
2、面試
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。面試主要測評應聘崗位所需綜合能力要素。
面試后,在指定網站公布全部考試結果,并按1:1比例確定體檢、考核對象。
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。若所有人員綜合成績均低于60分,則本次招聘終止。
(四)體檢與考核
體檢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(修訂后)執(zhí)行。
考核標準參照《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(試行)》執(zhí)行。
體檢或考察環(huán)節(jié)如有不合格者,在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排名依次遞補。
(五)公示
經體檢、考核均合格的人員,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,并于考核工作結束后一周內在指定網站進行公示。公示時間為7天。
公示期滿,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,招聘單位按規(guī)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(xù)。
四、相關事項說明
1、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,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省教育廳人事處或省人力社保廳事業(yè)單位人事管理處反映,以便及時糾正。
2、考試違紀違規(guī)行為的認定和處理,按照《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(guī)行為處理規(guī)定》(見浙人社發(fā)〔2011〕79號)執(zhí)行。
3、對工作經歷的認定,以雙方簽訂的正式勞動(聘用)合同或相關證明資料為準,一般由招聘單位在對擬聘用人員考核時進行核實;必要時,招聘單位可要求應聘人員在應聘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。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到報名截止之日。
4、相應的學歷、資格證書均應在報名截止前取得。